香港中通社3月15日電 2019年11月,有示威者非法占據香港理工大學紅磡校園,警方拘捕多人。其中一名自稱義務急救員的32歲男學生,被控兩項暴動罪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罪成,15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入獄42個月。
2019年11月27日,被激進示威者和暴徒占據的香港理工大學封閉,昔日的美麗校園變得滿目瘡痍。圖為理大校園正門。香港中通社圖
被告被控在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在香港理工大學參與暴動,以及同月18日在科學館道一帶參與暴動。
法官認為,被告並非向所有人提供急救服務;被告只有初步急救知識,案發時身處理大,明顯是去支援和鼓勵理大內的暴動人士,裁定被告兩項暴動罪成,判處入獄42個月,另就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罰款2500港元。(完)